使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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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我们服务的关注,并感谢您选择使用我们的服务。为了确保您获得良好的用户体验,我们制定了以下使用条款。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守这些条款、任何适用的法规和法律,并无条件地同意本文件中的条款和条件。
如果您因任何原因对本协议中的条款不满意,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致力于与您合作解决任何问题。
请注意,不遵守这些条款可能会导致法律诉讼、暂停或终止您访问我们的服务,恕不另行通知。我们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最好的服务,并感谢您的合作,帮助我们为每个人维护一个安全积极的环境。
我们保留随时修改本条款及细则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我们建议您定期查看,以便及时了解任何变更。
I. 我们的服务
1. 越南电子签
越南电子签证,或称越南电子签 (EV),是由越南移民局签发的官方签证。
该签证可单次或多次入境,可用于旅游或商务目的。签证有效期为 30 天或 90 天,具体取决于申请时选择的选项。
1.1 我们的电子签证服务提供以下好处:
- 我们将代表您向越南移民局填写越南电子签证申请表。
- 我们将加快您的电子签证申请处理速度。
- 我们将与越南移民局联系,并将电子签证以及入境越南指南一起发送给您。
1.2 处理时间
我们提供两种处理方式:普通处理(5 – 7 个工作日)和加急以及特急处理(如有)。
请注意,工作时间以越南时间 (GMT+7) 为准,处理时间取决于申请人选择处理服务事项和越南移民局的处理时间。
越南移民局可能会延迟和/或拒绝签证处理,恕不另行通知。对于因拒绝或延迟处理而造成的任何延误、取消、财务损失或其他损失,我们概不负责。服务费、使馆费、快递费、运费或其任何部分均不予退还。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您提供补充文件或确认详细信息,处理时间可能会比平时更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您。
1.3 越南电子签费用
通过向我们提交电子签证申请,您同意支付与此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服务费和政府费用。
1.4 取消与退款政策
如果我们因任何原因拒绝受理您的电子签证申请,或您在我们开始受理服务前取消申请,我们将全额退款。
但是,如果您的电子签证已由越南移民局签发并送达您,或您因入境口岸错误、提前入境或其他个人原因被拒绝入境,则不予退款。
请确保您提供正确的电子邮件地址以接收电子签证。如果您因电子邮件地址信息错误而无法按时收到电子签证,请立即联系我们。
此外,如果您的电子签证申请因您被列入黑名单而被越南移民局拒绝,请告知我们您之前在越南停留期间的任何逾期居留或犯罪记录。否则,您可能会损失金钱。
如果我们在签发过程中出现任何错误,请在您抵达日期前至少 8 个工作日通知我们。我们将根据您的原始申请信息为您重新办理签证,不收取任何附加费。
退款将于每周四工作时间进行。如遇法定节假日,退款将于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但是,退款可能需要 7-10 个工作日才能收到,具体取决于您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工作流程。无论使用何种付款方式,您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收取的与退款相关的任何费用都将计入您的账户。
2. 越南落地签
2.1. 越南落地签 (VOA)
落地签证 (VOA) 是由越南移民局在您抵达越南国际机场时签发的一种越南签证。要获得落地签证,您需要遵循三个步骤:
- 第一步:向我们申请签证批准函,支付服务费,并等待我们处理您的签证批准函。
- 第二步:签证批准函处理完毕后,您将通过您的电子邮件地址收到。
- 第三步:抵达越南国际机场后,请出示您的签证批准函、护照、填写完整的NA1入境表格(含两张2寸免冠照片)以及盖章费(美元现金),以便移民局在您的护照上盖章签证。
请注意,落地签证仅适用于通过越南的国际机场入境越南。通过向我们申请越南落地签证,即表示您同意通过我们的国际机场入境越南并完成上述三个步骤。提交申请表即表示您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越南移民法。任何误导性信息均受越南移民法的约束。
2.2. 签证批准函/批文
签证批准函是由越南移民局签发的官方信函,允许您在抵达越南国际机场时获得越南签证。没有此批准函,您将无法获得越南落地签证。
请注意,您必须在搭乘航班前往越南之前,在出发机场出示此批准函。越南移民局保留调整签证批准函格式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缩短申请人姓名(超过30个字母)以及更改抵达机场。此类批准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对此有任何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
2.3. 处理时间
您申请越南落地签的处理时间取决于您选择的处理类型,包括正常处理(7 – 10 个工作日)或加急处理(如有)。
处理时间取决于越南移民局的处理时间,一般情况下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至 10:30 和下午 1:30 至 15:00(GMT+7)。处理时间也受越南国家公共假日的影响。
越南移民局可能会在未经任何解释的情况下延迟和/或拒绝签证处理。对于因拒绝或延迟处理而造成的任何延误、取消、财务和其他损失,我们概不负责。服务费、使馆费、快递费、运费或其任何部分均不退还。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补充文件或确认详细信息,处理时间可能会比平时更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您。
2.4. 越南落地签费用
向我们提交签证申请,即表示您同意支付与获得越南落地签证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服务费和盖章费。
- 服务费:服务费涵盖我们向越南移民局处理您的批准函所产生的费用。该费用将在我们开始处理您的申请之前全额收取。对于因付款失败而产生的任何问题,我们概不负责。无论您选择何种付款方式,您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在付款过程中收取的任何额外费用均由您自行承担。
- 盖章费:盖章费是由越南移民局收取的,用于完成您的落地签证申请并将签证盖在您的护照上。该费用在您抵达越南国际机场时以现金(美元)直接支付给移民局官员。如果您选择使用美元以外的货币付款,由于汇率不准确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我们概不负责。
如果您希望修改或更正越南移民局签发的签证批准函上的任何个人信息,您将需要支付与修改或更正相关的所有额外费用。
2.5. 取消与退款政策
我们保留因任何原因拒绝处理您的签证申请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不完整、处理时间不足或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全额退还服务费。
如果您在支付服务费之前希望取消申请,即使您未通知我们,也可以免费取消,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和罚金。
如果您在我们已将您的签证申请发送至移民局后希望取消申请,我们将不予退款,服务将自动完成。
一旦您的签证批准函获得越南移民局批准并通过您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发送给您,我们将不予退款。
如果您因任何经我们确认的原因而无法按时收到签证批准函,请立即通过 sales@vmetravel.net、stevenvietnamvisa@gmail.com 或致电我们的热线 (+84) 86 517 8972 与我们联系。否则,将不予退款。
对于因技术错误、错误的电子邮件地址或申请人未提前通知我们而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延误,我们概不负责。
如果您因自身失误导致签证批准函中包含错误信息,导致无法获得批准函,我们将不予取消或退款。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收到签证批准函后,并在航班起飞前,对照您的护照和个人信息进行核对。
如果您的签证申请被越南移民局拒绝,服务费将全额退还,除非该拒绝是由于您的过错(您未告知我们移民局的任何定罪信息)。
如果我们在签发您的批准函过程中出现任何错误,并且您至少在抵达日期前8个工作日通知我们,我们将根据您原申请信息为您重新签发新的批准函,不收取任何附加费,并全额退还您申请的服务费。
如果您因任何原因取消/延迟/更改您前往越南的任何行程,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行程安排、停留时间、抵达/离开日期、入境方式,以及签发的签证批准函不再适用于您的新计划,我们将不予取消或退款。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重新申请签证,并根据我们报价分别支付新的服务费。
退款将于每周四进行。如果周四恰逢我们认可的公共假日(例如春节、独立日等),退款将于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但是,您可能需要 7 至 10 个工作日才能收到款项,具体取决于您的银行/金融机构的工作流程。无论您使用何种付款方式,您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收取的任何与退款相关的费用都将计入您的账户。
3. 机场服务
3.1. 机场抵达服务
我们的机场抵达服务旨在帮助您快速轻松地完成越南机场的入境或转机手续,并用私家车护送您前往市中心的城市/目的地。
3.2. 机场出发服务
这些服务旨在确保您在越南的最后时刻拥有美好的体验。我们将准时送您到越南机场,并在机场协助您快速办理登机手续,并由我们的工作人员托运您的行李。
3.3. 取消与退款政策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如果您在付款前取消了我们额外服务的订单,即使您未通知我们,您也可以取消,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或罚金。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如果您在付款后取消订单,并在登记的落地时间前至少 72 个工作小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信函)向我们发送正式取消请求,我们将全额退还您的服务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或罚金。
我们不接受在您登记的落地时间前 72 个工作小时内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取消请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会收取罚金,也不会退款。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如果您在付款后更改订单详情,并在登记的落地时间前至少 36 个工作小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信函)向我们发送正式修改请求,我们将为您重新安排服务,无需支付任何罚金或附加费。如您未能按照上述条件联系我们,导致我们无法提供服务,我们将不收取任何罚金,亦不予退款。
在您登记的落地时间前36个工作小时内,我们将不接受您因个人原因提出的修改申请。如因自然灾害/快递延误等外部因素导致您的航班时刻表发生变化或延误,请您立即通过我们的热线电话 (+84) 86 517 8972 通知我们,并最迟在新的落地时间前6小时通知我们,以便我们进行相应的服务调整。如您未能按照上述条件联系我们,导致我们无法提供服务,我们将不收取任何罚金,亦不予退款。
在您抵达当天,如果您因任何原因无法获得服务,且未在落地时间后2小时内致电我们的热线电话 (+84) 86 517 8972 或未遵循我们热线电话的指示,我们将不予退款。
如果您因以下两种情况而无法获得服务,我们将全额退还服务费:
- 即使您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 (+84) 86 517 8972 并按照我们的指示操作,仍无法在抵达机场找到我们的工作人员。
- 如果您在抵达机场无法找到我们的工作人员,请在飞机降落后 2 小时内通过我们的热线电话联系我们,但未得到任何答复或帮助。
退款将于每周四进行。如果周四恰逢我们认可的公共假日(例如春节、独立日等),退款将于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但是,您可能需要 7 至 10 个工作日才能收到款项,具体取决于您的银行/金融机构的工作流程。您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收取的与退款相关的任何费用都将计入您的账户,无论您使用何种付款方式。
4. 越南警方检查
根据《司法记录法》的规定,授予在越南的外国人犯罪记录的条件是该外国人目前在越南居住或曾经在越南居住。
4.1 处理时间
处理时间取决于您选择的处理类型:
- 加急服务:不适用
- 普通服务:自收到完整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备注:
- 您的文件应在当天下午 4 点(GMT+7)之前发送给我们,如果在下午 4 点(GMT+7)之后发送,您的服务将在第二天处理。
- 越南司法记录部可能会延迟和/或拒绝警方核查处理,且无需任何解释。对于因拒绝或延迟处理而造成的任何延误、取消、财务损失或其他损失,我们概不负责。服务费、使馆费用、快递费、运费或其任何部分均不予退还。
- 特殊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您提供补充文件或确认详细信息,处理时间可能比平时更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您。
4.2 费用
向我们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即表示您同意支付与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的所有费用。
服务费是将在我们开始处理您的申请前全额收取。
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服务费是否已成功支付。对于因支付失败而产生的任何情况,我们概不负责。
无论您采用何种付款方式,在付款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与您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相关的额外费用都将计入您和您的账户。
4.3. 取消与退款政策
我们具有因任何原因拒绝处理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不完整、处理时间不足或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全额退还服务费。
如果您在我们开始处理服务后因任何原因希望取消申请,我们将不予退款,服务将自动完成。
如果您未报告您的犯罪记录,而越南司法记录部拒绝向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我们将不予退款。
如果我们在签发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过程中出现任何错误,并且您已告知我们,我们将根据您最初的申请信息为您重新获取一份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收取任何附加费。
退款将于每周四进行。如果周四恰逢我们越南认可的公共假日(例如春节、独立日等),退款将于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但是,您可能需要7至15个工作日才能收到款项,具体取决于您的银行/金融机构的工作流程。无论您使用何种付款方式,您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收取的任何与退款相关的费用都将计入您的账户。
II. 支付
- 信用卡;
- 银行转账;
付款完成后,请将收据副本发送给我们,以便我们追踪您的付款并及时处理您的签证申请。
对于您在付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与您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相关的额外费用,我们概不负责。
III. 免责声明
越南移民局可能会延迟和/或拒绝签证处理,恕不另行解释。对于因拒绝或延迟处理而造成的任何延迟、取消、财务损失或其他损失,我们概不负责。服务费、使馆费、快递费、运费或其任何部分均不予退还。特殊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补充文件或确认详细信息,处理时间也可能比平时更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您。
请注意,由于各种我们无法控制的原因,例如电子邮件故障、电子邮件地址错误或电子邮件被发送到垃圾邮件文件夹,我们可能无法保证收到所有确认和通知电子邮件。如果您未收到任何有关批准函的邮件,您有责任在抵达日期前至少8个工作日与我们联系。我们不对因此类事件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退款。
您有责任核实批准函(越南落地签VOA)或者越南电子签中所含信息的准确性。如果您发现任何错误,必须立即通知我们进行必要的更正。否则,您将对任何不准确之处承担全部责任。如果错误是由我们造成的,我们将免费签发更正后的批准函。但是,如果不准确是由于您的输入造成的,您将需要支付全额费用才能获得新的批准函。请注意,处理新的批准函 (越南落地签VOA) 需要 8 个工作日,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收到批准函后仔细检查。
请注意,越南签证批准函(越南落地签)可能会使用其他申请人的姓名和信息签发。因此,您的姓名、护照号码和出生日期可能会与其他人的信息出现在同一封信上。如果您希望使用私人信件,请在申请签证前告知我们。对于因集体批准函而导致的与您的个人信息相关的任何问题,我们概不负责。
IV. 隐私
通过使用我们的网站 VietnamVisaService.net 和我们的服务,您明确允许我们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您联系,以用于所有目的,包括分发营销和宣传材料。
V. 完整协议
本协议构成您与我们之间协议的全部内容,取代之前所有关于我们服务的协议、声明或陈述。未能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条款或执行该条款的权利。
您做出的任何放弃、修订或修改,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或具有约束力。本协议受越南法律管辖。
VI. 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我们的条款和条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通过 sales@vmetravel.net 或 stevenvietnamvisa@gmail.com 或 Whatsapp/Viber/Zalo(+84)86 517 8972 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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